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98|台风灾后重建中受伤算工伤吗?更多问答→

2024-09-12 16:35:00 - 南海网

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98|台风灾后重建中受伤算工伤吗?更多问答→

南海网9月12日消息(记者谭琦实习生陈祖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继续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本专栏邀请省社保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聚焦广大参保人普遍关切的社保医保问题和政策进行解读,与省社保中心一齐协作,将党的三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干出实效,结合实际谋划举措、具体实践,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问:单位组织参加抢险救灾、灾后重建过程中受到伤害的,算工伤吗?

答: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记者、交警、电网、水务等工作人员,在台风期间或过境后因抢险救灾等受到伤害的,属于因工外出或执行工作任务时受到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职工、群众自行参加公共救援活动等见义勇为中伤亡的,算工伤吗?

答: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算工伤吗?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受伤,需要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问:工伤认定有时限要求吗?

答: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申请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需要指出的是,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算时间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即申请人按规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请材料之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应从材料补齐之日起开始计算。

问:工伤认定书能口头传达吗?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或不予认定书不可以口头传达。工伤认定决定是工伤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的依据。因此,工伤认定决定必须以书面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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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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