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答每经问:中方已与22个非洲国家签署框架协定,将为非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巨大机遇
每经记者张怀水 每经编辑陈旭
9月1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于上周成功召开,习近平主席在峰会开幕式上宣布的“中非携手推进现代化十大伙伴行动”引发非洲国家热烈反响,其中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受到广泛关注。
围绕近期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达成的成果等话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向商务部提问:能否进一步介绍一下零关税待遇和框架协定两项重要举措的相关情况?中方在落实“十大伙伴行动”方面有何考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与有关部门一道落实好“十大伙伴行动”,通过经贸联委会等机制平台,与非方密切沟通协作,梳理推进重点合作事项,力争取得早期收获,让经贸领域合作成果更多更早惠及中非双方企业和人民。
何咏前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给予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是商务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扩大自主开放和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的具体行动,也是稳步扩大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
何咏前表示,中国是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首个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这一举措将为最不发达国家扩大对华出口和共享中国大市场机遇发挥积极作用,也将带动“全球南方”团结合作,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关于‘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框架协定’,在峰会期间,得到了非洲伙伴的热烈响应。”何咏前表示,截至目前,中方已与22个非洲国家达成一致,并分别签署了框架协定。中非双方认为,框架协定是具有开创性的合作举措,将推动中国与非洲国家间建立更加灵活务实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安排,为中非经贸合作提供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保障,为非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巨大机遇,有力支持非洲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助力非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9月1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公告称,为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实现共同发展,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根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中非贸易额达2821亿美元,较2021年增长了近11%,连续两年刷新历史峰值。
截至2023年底,中国对非直接投资存量超400亿美元,是非洲最主要的外资来源国之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现场注意到,外资企业在华经营状况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近日,中欧商会发布年度报告称在华外企正处于关键时刻,需要中国政府加大力度对去年的“外资24条”完成落实。在利润下行的情况下,将不得不减少向中国的投资。
对此,何咏前表示,中国欧盟商会11日发布了《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24/2025》,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首先我想说,当前外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是比较好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外资规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长9.9%。1-7月,我国新设外资企业近3.2万家,同比增长11.4%,延续了2023年以来新设外资企业较快增长的趋势,说明外国投资者仍然看好长期在华投资前景。”
何咏前表示,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也就是“外资24条”。这份文件出台后,各部门、各地方按照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商务部定期开展评估,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截至今年7月底,“外资24条”59项举措中27项已完成,包括出台《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建立医药产品集中采购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持续优化签证及出入境政策等。
何咏前介绍,近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地区放宽外商投资生物技术、医院等领域的准入限制。这些举措是中国政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将为更多欧洲企业来华投资经营带来新的机遇。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张怀水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