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1证券简称:锌业股份公告编号:2024-03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2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3人,代表股份345,750,6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4004%。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35,672,7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77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2人,代表股份10,077,9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38%。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362人,代表股份13,148,6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1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保荐机构代表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974,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70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8%;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72,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35%;反对704,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97%;弃权7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8%。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牛金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