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视频、网页,要谨防“问题地图”!北京通报6起“问题地图”典型案例

2023-10-22 10:24:43 - 媒体滚动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报六起地理信息类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以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个别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开登载、展示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查处。

相关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案例1

2020年3月,某图书出版社出版的美食类图书中登载使用的部分地图图片,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及南海断续线,台湾岛底色与我国大陆颜色不一致,克什米尔地区、巴基斯坦地区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鉴于该公司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自主改进今后工作,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没收相关书籍2207册,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0年5月,某视频类网站上播放的动画片片头中涉及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存在错绘、漏绘,且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违法行为,漏绘我国南海诸岛、漏绘钓鱼岛及赤尾屿,图形压盖我国版图范围,我国国界线细节丢失。鉴于该问题地图属于在媒体类互联网站上登载展示,该片累计播放用户达150万以上,具有广泛传播性的情形,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1年1月,某图书出版社出版的高考教辅中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未履行地图审核程序、送审样图和公开出版图书中地图内容不一致,且所使用的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鉴于该出版社多次就同一行为违法,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能提供客观证明材料,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没收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2021年4月,某公司官网及宣传册上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漏绘我国南海诸岛、漏绘钓鱼岛及赤尾屿,藏南地区、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鉴于该案违法情形属于互联网展示类问题地图中仅在本公司网上展示表达公司营业内容空间性分布情况,下载、转发可能性小,不涉及因展示地图或附着地图图形产品产生的经济收入等事实情节,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没收《公司简介》宣传册”的行政处罚。

案例5

2021年11月,某互联网公司运营的网站栏目首页中公开登载、展示的地图,存在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且使用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漏绘南海诸岛岛点、南海断续线和中日界,克什米尔争议地区表示错误。鉴于该公司在本案中涉案地图为免费或公益类产品,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等事实情节,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

2022年6月,某杂志社出版的地理类杂志中登载使用的地图,存在未标注审图号,并且公开出版的地图内容与申请地图审核的地图内容不一致等违法行为,漏绘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鉴于该杂志社不存在故意传播错误地图的目的,社会影响较小,无违法所得,并主动纠正了违法行为等事实情节,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及其违法情形,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以上案例涉及互联网企业、图书及杂志出版社、商业公司等单位,违法情形存在地图错绘漏绘、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等。请各相关地图编制、发布、展示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健全内部审核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地图报送审核程序,规范使用地图,杜绝“问题地图”。

来源:“北京规划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

新媒体编辑: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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