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妇代会,让我对妇女儿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2023-10-22 10:17:5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妇女报

参加妇代会,让我对妇女儿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3年9月2日至12日,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妇女运动的主要成绩及经验,明确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妇女工作的方针。大会修订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明确妇联组织的性质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和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确定为妇联组织的主要任务。

    口述: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张兰英采访: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高峰

    时光荏苒,40年弹指一挥间。于我而言,1983年9月参加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

    也正是从那一次妇代会起,我对党和国家的妇女儿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此与之结下了不解之缘,直至我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副主席的工作岗位上退下来。

    1960年,我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就开始援藏,1972年才回到家乡南宁。1983年,我担任自治区政法委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妇联副主任陈拱生找到我,提议我参加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那次妇代会,出席大会的广西代表有50多人,几天相处下来,我对柳州、玉林两市的妇联主任印象很深。她们对妇女工作很执着也很有经验,熟知妇女状况,掌握的政策如数家珍,我很佩服她们。

    会上,时任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代表党中央作了题为《新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光荣使命》的致词,将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立为各族各界妇女的光荣使命,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时任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在《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妇女工作的方针是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

    大会还修订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明确妇联组织的性质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和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确定为妇联组织的主要任务。

    这次大会明确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妇女工作的方针,确立了妇女工作的重点,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到突出的地位。从事政法工作的我当选为全国妇联第五届执委会执委。我感觉很幸运,责任也很重大。

    参加中国妇女五大回来后不久,我从自治区政法委调到了自治区妇联。我换岗后,自治区妇联成立了法律顾问处,对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黑头到白发,我一直在妇联组织干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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