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妇女工作的关心和责任,一直承担到生命的终止

2023-10-22 10:17:51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妇女报

对妇女工作的关心和责任,一直承担到生命的终止

    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3年4月15日至4月23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根据国内外形势和妇女运动任务的变化,新章程将民主妇联组织的宗旨变更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阶层妇女,积极参加祖国各种建设事业,保护妇女权益及儿童福利,提高妇女觉悟与能力,实现男女平等,争取妇女彻底解放,并联合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妇女为保卫世界和平而奋斗”。

    口述:周秉建(邓颖超侄女)采访: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陈姝

    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这是全国妇女界的盛会,为此,我也感到很高兴。我的伯母邓颖超参加了中国妇女第一次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她始终关心妇女工作,曾说“我对妇女工作的关心和责任,一直承担到生命的终止”。

    1953年4月15日至23日,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邓颖超代表全国民主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作题为《四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报告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运动的主要经验,并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中心任务是大力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工农业生产和祖国各方面的建设。报告明确了民主妇联组织的工作任务,在城市,动员女工参加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督促解决女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其他特殊问题;组织女科学家、医务卫生工作者等知识女性深入农村和厂矿为生产服务;教育职工家属和家庭妇女在做好家务的同时加强学习,以备祖国需要时随时参加各项建设工作。在农村,发动和鼓励农村劳动妇女积极开展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农忙托儿所和托儿互助组。

    报告提出必须继续贯彻男女平等权利的政策,打破对妇女的封建束缚,使妇女在实际上取得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报告要求各级民主妇联保护妇女切身利益,解决和改善妇女的特殊问题和困难。

    邓颖超曾担任第一、二、三届全国妇联副主席,第四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等职。她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毫无保留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邓颖超始终坚持“妇女解放运动是人类解放事业中重要的一部分”。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邓颖超先后筹备成立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觉悟社、女星社等爱国组织和女权运动进步组织,参与创办《妇女日报》等讨论妇女问题的刊物,宣传妇女解放思想,探索妇女解放道路。她主持起草的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让千万妇女和青年走上了婚姻自主、婚姻自由的光明之路。她认为“只有求得社会解放与民族解放,妇女才能得到解放”。

    如今,我们迈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许多女性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军人物,展示了中国女性的风采,女飞行员、女航天员、女科学家等正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巾帼力量。 (本文经口述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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