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13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2024-10-22 00:00:00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2日;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8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85元/股向下修正为17.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6日起,“新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5元/股向下修正为1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新星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新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新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3.00元/股。若在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新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星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新星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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