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19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4-01-22 14:54:5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西】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19种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23年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对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19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其中抽查37家生产企业和销售主体共计42批次农用薄膜、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烟花爆竹、食品相关产品、服装等19种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3批次。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电线电缆:共抽取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移动电源:共抽取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移动电源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三、人造板:共抽取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刨花板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普通胶合板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

四、食品相关产品:共抽取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

五、电动自行车:共抽取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

六、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共抽取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

七、摩托车乘员头盔:共抽取1家企业销售的1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7。

八、农用薄膜:共抽取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农用薄膜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8。

九、生物柴油:共抽取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车用柴油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9。

十、成品油:共抽取2家企业销售的4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车用柴油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车用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0。

十一、烟花爆竹:共抽取3家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6.67%。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1。

十二、燃气器具:共抽取1家企业销售的3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2。

十三、塑料购物袋:共抽取2家销售主体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3。

十四、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中小学生校服):共抽取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4。

十五、消防产品:共抽取1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手提式灭火器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消防水带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5。

十六、燃气(液化气、天然气等):共抽取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天然气和车用压缩天然气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6。

十七、工业气体(溶解乙炔):共抽取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溶解乙炔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7。

十八、肥料:共抽取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复合肥料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磷肥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硫酸钾镁肥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8。

十九、老年人用品:共抽取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主要以《2023年老视成镜产品质量贵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为检验依据,经检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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