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股票简称:远东股份编号:临2024-09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公司胜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6,701.71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公司胜诉无须向西藏荣恩支付款项,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荣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荣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三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普药业”)100%的股权转让给西藏荣恩,转让价格32,000万元,加上三普药业应付公司5,000万元往来款项,西藏荣恩共计应付公司37,000万元。
2017年2月,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17)青01民初40号],西藏荣恩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西藏荣恩支付三普药业净资产差额、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本案自2017年立案后,历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西藏荣恩针对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分别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11、2021-018、2021-033、2021-093、2023-085、2024-004)。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青民终45号],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事实错误,应予纠正。具体判决如下:
1、撤销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青01民初255号民事判决;
2、驳回西藏荣恩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7.19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04万元、鉴定费30.00万元由西藏荣恩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公司胜诉无须向西藏荣恩支付款项,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69股票简称:远东股份编号:临2024-09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持有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为1,058,453,8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69%;远东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842,73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9.62%。
●远东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60,957,3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8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842,73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9.43%。
2024年11月2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的通知,远东控股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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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用于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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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远东控股质押延期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自身经营,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远东控股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4%,对应融资余额为3,600万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3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8%,对应融资余额为36,800万元。
3、远东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延期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远东控股目前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5、远东控股股份质押是为金融机构年度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远东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且持有可变现的多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远东控股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的股票等。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