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加力处罚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爱心人寿、人保财险最新收罚单,年内罚单已为去年2倍
转自:财联社
财联社11月22日讯(记者邹俊涛)最新数据显示,监管对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处罚力度有所加强。
11月22日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因涉及“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收到监管罚单。
值得关注的是,昨日晚(11月21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也因同样案由收到监管罚单。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年内监管针对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已累计开出至少10张罚单,为2023年全年披露罚单数量的2倍,涉及人保产险、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太平产险、太保产险、泰康养老等多家头部保险机构。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指出,近期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对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他表示,这种监管趋势预计将持续,保险公司需要更加注重合规性,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
保险机构近期接连因跨区域经营被罚
11月22日晚,监管网站披露罚单显示,北京金融监管局近日对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开出28万元罚单,处罚原因有两条,一是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二是以佣金名义列支费用。爱心人寿北京分公司多元行销业务部副总经理孟健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北京金融监管局警告。
另一张罚单显示,厦门金融监管局近日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人为拆分赔案”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科技保险支公司经理郑擎宇、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个人非车保险部副总经理江旗春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已接连多家保险机构因跨区域经营问题被罚。
11月21日,监管网站披露罚单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单条案由被浙江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万元;时任光大永明人寿浙江分公司团险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胡彦虹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此外,监管同日披露,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也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单条案由浙江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5万元;时任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团险二部经理王娓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监管力度有所加强,年内罚单数量已至少10张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除了上述机构被罚,太平产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华夏人寿浙江分公司、太保产险温州分公司、新华保险宁波分公司、泰康养老宁夏分公司、中华联合产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等机构年内也同样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收到监管罚单。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截止目前,监管针对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问题已至少开出10张罚单。值得一提的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2023年全年该网站披露类似案由罚单数量仅为4张。
“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机构在追求业务扩张的过程中忽视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导致跨区域经营等违规现象频发。”余丰慧指出,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可以促使保险公司规范自身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财联社记者邹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