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人买了5年的房子竟然从不曾在卖家名下!一查发现……
买房最后且最重要的环节
就是办理过户登记
房本上一天没写自己的名字
心里就会不踏实
若是卖家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
定会日夜烦忧
家住宁波市镇海区的老冯
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形
愁:买房迟迟未过户
2016年,老冯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老胡的一套安置房,但由于当时房子实际仍在建设单位名下,老胡尚未取得房产证不能马上办理过户,双方约定老冯先支付20万元并入住该房屋,等老胡取得房产证之日再支付剩余房款并办理过户。
可是这一等,就是五年多。每次催促老胡配合办理过户,他都是一再推脱,最后老冯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老胡办理过户手续。
惊:5年居然没房产证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骆驼人民法庭副庭长张凯月收到案件后,向被告老胡和拆迁办了解情况,得知老胡五年来竟一直没有取得房产证,原因是他和家人多次涉诉,在镇海法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未能履行,该房屋先后因多个案件被保全未解封,因此该房产一直还登记在建设单位名下,不能过户给老胡,所以更谈不上过户给买家老冯了。
买家住了5年多的房子竟然从不曾在卖家名下!老胡即使想要积极配合老冯办理房产证,也实在是爱莫能助。
喜:一笔款结7个案
原告老冯的诉请是判令被告老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房产因为被法院多次保全,办证手续一直在拆迁办拿不出来,无法登记到老胡名下,老胡也无钱履行执行案件以解封房产,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可以驳回老冯的诉请,待符合过户条件之时再行起诉。
可张凯月认为,简单的处理方法虽然能“案结”,但并不能“事了”。老冯一家拿不到房产证会继续焦虑不已,老胡所涉的执行案件也依然悬而未决,不能真正解决双方的问题。
为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张凯月分别和原、被告进行了谈话。
面对白发苍苍的被告老胡,张凯月说:“之前给你打过很多次电话,每次你都说在工地上,我看你家的几个执行案子,你们陆续在还钱,这些年一定很辛苦吧?”
老胡叹了口气,卸下防备,说出了心里话,原来十多年前因为儿子生意失败负债累累,全家人卖了房子也没有还清,之后只能到外地打工继续还,现在到底还欠多少债他心里也没底;另一方面,房屋卖给老冯的时候房价只有6500元/平,现在市场价已经将近三万,差价巨大,自己心里也的确有些不平衡。
另一边,原告老冯也一肚子火气,房子住了五年多,房产证却一直做不下来,一起买安置房的朋友都早就拿到了房产证,而自己却每天为了这事着急上火。并且他认为,该房屋是2016年购买的,按照当时的房价行情,6500元/平已经算中上水平了,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经过耐心沟通,最终老冯答应将原定的房屋总成交价增加5万元,尚未支付的房款共38万元如果足够覆盖老胡的所有执行案件,双方同意把剩余的房款付到法院执行账户。
见双方有了初步和解意愿,张凯月赶紧联系执行局负责办理相关案件的李梦圆法官,请她系统整理老胡一家的执行案,看看剩余的房款是否能够将所有案件解决。一周后,李梦圆传来好消息,经过清理,老胡一家在镇海法院一共有6件执行案件尚未结案,经过与几位申请执行人的沟通,总执行款金额确定为23万余元。
一周后,老冯将23万余元支付至法院执行账户,6个执行案件顺利了结。当天该拆迁房解封,双方一同去办理了房子的过户手续,将房屋登记到了老胡名下。2022年1月4日,双方顺利办理第二次过户登记手续,老冯成功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并当场支付了老胡剩余的14万余元房款,该起民事纠纷也就此了结。这一刻,老胡和老冯都露出了欣喜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