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并注销米易润兴典当有限公司和什邡市宝利通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2022-02-22 21:57:21 - 媒体滚动

根据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四川省典当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川金发〔202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收回并注销米易润兴典当有限公司和什邡市宝利通典当有限公司的典当经营许可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有效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联系电话:028-86604322)。

关于拟收回并注销米易润兴典当有限公司和什邡市宝利通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特此公示。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来源:四川金融监管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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