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4-02-22 15:12:3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苏府呈〔2023〕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苏锦街道、虎丘街道、金阊街道、双塔街道的国有农用地0.034公顷、未利用地0.65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85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3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