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社会保障网 养老保障与巨灾保险“双管齐下”

2022-12-22 17:08:28 - 中国证券网

转自: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韩宋辉)今年35岁的王先生,是北京市一家金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他近期入手了一份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缴纳和领取均享受个税减免政策,对我个人而言,每年减税约2000元,退休时每月的养老金领取也是对个人养老的有效补充。”他表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老百姓的养老保障需求激增。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保险业正加大改革力度,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合力推动创新,以更加多样化的方式支持人们的长期养老规划。

构筑社会保障网,除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外,应对频发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亦不可忽视。记者独家获悉,监管部门正与相关部门研究,拟探索形成“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

业内专家表示,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养老保障与巨灾保险是两大有效抓手,应双管齐下,筑牢社会保障网,护航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养老保险将坚持“两条腿”走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保险刚刚起步。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标志着政策支持的第三支柱建设进入到新阶段。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陈映东近期表示,推进第三支柱规范发展,需要统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有税收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其核心是建立账户体系,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实现个人养老资金长期积累;二是协调发展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推动金融机构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两者紧密衔接,相互促进。

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实方面,保险公司相关配套规定已下发,首批获准销售的7款个人养老金保险已在试点地区出单承保。险企人士表示,接下来,更多符合要求的险企将参与进来,创新开发更多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

同时,保险业还要做好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养老金的衔接工作。知情人士表示,目前监管部门已着手与相关部门研究方案,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要保护好税延商业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尊重这些参保人的意愿,支持他们加入个人养老金制度;三是要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在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方面,监管部门近期已有动作。银保监会近日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未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经营规则还有可能进一步优化。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望由试点业务转向常态化经营,经营主体从试点机构扩大到更多符合条件的险企。

探索形成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发展巨灾保险对于减灾救灾、民生保障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已建立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同时宁波等多个省市也在自主探索台风、洪水、强降雨等常见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试点。

记者独家获悉,截至2022年10月,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已累计为1.93亿户/次居民提供风险保障7283亿元,支付赔款7039万元,其中2022年为306万户/次居民提供风险保障999亿元。

不过,整体来看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巨灾保险市场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覆盖面和保障力度还处在较低水平,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业内人士说。

探索形成“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已是迫在眉睫。业内专家表示,这是一件长期、复杂、系统的工作,需在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工作框架下完成。

首先,在政府主导方面,引导巨灾保险全民参与,推进灾害风险社会共治。接近监管人士向记者独家表示,应考虑通过贷款、税收、法律、财政等多种手段支持巨灾保险发展,提高巨灾保险参保率,解决当下巨灾保险规模小的问题。

“要充分考虑巨灾保险‘以丰补歉’的运行特点,对购买巨灾保险的财政资金采取长周期考核机制,不能过度关注短期保费与赔款之间的关系。”该人士强调。

其次,在优化机制方面,研究将巨灾保险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巨灾保险角色定位。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认为,可以通过巨灾保险准备金、巨灾保险基金等形式,完善巨灾保险长效机制,建立长期赔偿资金的“蓄水池”,从时间上、空间上平滑巨灾损失。

最后,在统筹推进上,可以形成政府与市场“齐抓共管”的发展模式。该人士表示,销售理赔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政府将更多精力放在政策制订、宏观管理等方面;同时研究将台风、洪水等常见自然灾害纳入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开发多灾因巨灾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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