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工委再谈备案审查制度:增强纠错刚性,坚决纠正违宪行为
备案审查工作已实现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2月25日至29日在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臧铁伟介绍,201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都听取和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已实现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备案审查制度优势和独特功效日益彰显。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臧铁伟介绍,本次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年来开展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和审查的工作情况;督促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的典型事例案例;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情况;对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2024年工作的初步考虑。
近年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臧铁伟表示,本次常委会会议拟审议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将近年来党中央部署要求、备案审查工作实践和制度建设成果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方向指引和制度支撑。
臧铁伟介绍,决定围绕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出发,对备案审查制度作了完善。坚持有件必备,进一步明确和扩大备案范围,加强备案工作;坚持有备必审,聚焦解决怎么审、审什么的问题,明确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推进合宪性审查的思路和重点,完善审查方式和机制,细化重点审查内容;坚持有错必纠,完善纠正和撤销的程序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作用,增强备案审查纠错刚性,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
在具体制度机制上,决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完善审查程序机制,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完善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等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讲好备案审查故事。此外,决定还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地方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借鉴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