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撞兰博基尼”案宣判:保险赔后面包车主再赔8万元

2023-12-22 12:53:56 - 大象文娱

转自: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吴紫翼

“面包车撞兰博基尼”案宣判:保险赔后面包车主再赔8万元

12月22日上午,“面包车追尾兰博基尼被索赔190万”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面包车所购买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兰博基尼车主财产损失100万元,被告面包车车主刘先生赔偿原告兰博基尼车主财产损失85943元。

根据该案判决书显示,结合涉案事故产生经过、涉案事故发生周遭具体环境,被告方刘先生应对原告兰博基尼车主车辆维修损失承担85%比例的赔偿责任为宜。“没有达到预期。”刘先生对此表示,无论最终赔偿多少,总算有个清晰的结果了。

下一步是否要上诉,刘先生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在上诉期15天内将会与其代理律师陈贞再进行后续沟通。

大象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2月27日早上6点30分左右,刘先生驾驶他的金杯面包车去送货,行驶到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四惠桥上时,看到一辆黑色兰博基尼跑车打着双闪停在路中间。

事故发生时,刘先生的车速为70多公里/小时,刘先生看到前方车辆并未放置任何警示标志,认为只是慢速行驶,直到行驶至兰博基尼车辆后方时才发现该车辆是静止状态,刘先生来不及反应,便撞击到兰博基尼跑车的后部。

当天驾驶兰博基尼的驾驶员张先生曾向记者介绍,事故发生当天,车辆是借来的,因为车辆的油耗尽,所以临时停放在路中间,事发时他放置了反光标志,但被路过的其他车辆撞没了。

交警在责任划分中,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九条第十七项,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过错行为,刘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刘先生所购买的商业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评估费用为87万元,但兰博基尼车主却并不认同。事后,兰博基尼车主并未在4s店进行维修,而是选择了北京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对车辆维修。车辆共产生1905745元的维修费用。

对此,兰博基尼车主对金杯面包车车主刘先生和其金杯面包车所购买的保险公司共同提起诉讼,提出被告方支付190余万元修车费用的诉讼请求。经第三方机构对兰博基尼车辆受损情况进行鉴定,定损金额报告为130万元左右。

该案于2023年6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方刘先生认为当天驾驶兰博基尼的司机张先生作为当天的第一现场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便追加了张先生为诉讼第三人。经法院审理,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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