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3期)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3期)
近期,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等13类食品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85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外婆烧美食坊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绍兴市上虞区百官乐勤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绍兴市上虞区丰惠炎根蔬菜店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绍兴市上虞区聚果轩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绍兴市上虞区舜杨饭店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绍兴市上虞凡亚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浙江亮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绍兴市上虞区晨颖百货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徐发炒货店销售的柿饼(水果干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绍兴上虞小越越都购物中心销售的枫树坪柿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