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正定转”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股票代码:600267公告编号:临2023-16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正定转”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3月21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触发“海正定转”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海正定转”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HPPCHoldingSARL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号)核准,公司向HPPCHoldingSARL发行了18,152,415张可转债购买相关资产,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5,241,500元,期限为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0.01%/年。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事项已于2021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6号文同意,公司181,524.10万元定向可转债于2022年6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正定转”,债券代码“110813”。
(三)根据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海正定转”自2021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起始日原为2021年9月18日,因9月18日为非交易日,故转股期起始日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7年3月17日。“海正定转”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2.86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交易报告书》的约定:“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上市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0%的孰低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截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前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触发“海正定转”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正定转”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行使“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2023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1日),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正定转”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