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购买的二手奢侈品四个月后发现成色等级与宣传不符,还能要求赔偿吗?

2023-03-22 13:41:31 - 北京日报

“直播带货”已成为人们日常购物的方式之一,超低的商品价格吸引人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纠纷。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袁某诉某科技文化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认为原告以已经收货四个月的商品成色与被告直播时介绍的成色进行对比,不足以证明被告对于成色等级存在欺诈,驳回原告要求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直播间购买的二手奢侈品四个月后发现成色等级与宣传不符,还能要求赔偿吗?

左:涉案包包带照片  右:网友发布的同款包照片

原告袁先生通过某直播间内提供的链接,点击进入了被告公司经营的网络店铺中购买了涉案二手奢侈品单肩包,实付款人民币21702元。原告袁先生在收货四个月后使用此包时发现该包的包带断裂,随即查看被告提供的检验报告,发现该包在送检时包带就已经断裂。被告公司辩称,涉案包本身出厂时工艺设计就有链条皮带接口,而非断裂情况。对此,原告袁先生予以认可。但袁先生表示其收到的涉案包皮带接口处磨损严重,不符合被告公司所称的95成新。袁先生认为,被告公司在直播时特意说明涉案商品为95新的原因是没有包装盒、防尘袋和身份卡,但并没有如实披露涉案商品存在瑕疵和磨损问题,属于故意隐瞒事实、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直播间购买的二手奢侈品四个月后发现成色等级与宣传不符,还能要求赔偿吗?

被告公司商品成色评级标准

争议焦点

被告公司未如实披露涉案商品瑕疵和成色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需要承担退款及三倍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律规定,构成欺诈需要满足四个要素,即行为人有欺诈的故意并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对方当事人因此陷入了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首先,原告承认在购买前就知道包带链条皮带处有接口是涉案商品的工艺特征,因此被告在直播时未对该特征进行介绍不构成对相关事实的隐匿或虚构。

其次,针对原告对接口处皮带磨损程度提出的质疑,根据原告提供的商品现状图片,接口处皮质确有明显磨损翻皮情况,被告亦承认按照其公示的鉴定标准,涉案商品应评级在9-95新之间。但由于原告提供的商品现状图是原告收到货的四个月后,原告也无法提供收货时涉案商品的实际情况。因此,现有证据无法径行认定被告在直播销售时存在故意夸大成色等级欺瞒事实的故意,因而无法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最后,由于被告同意解除合同收回涉案商品并返还货款,故法院对于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货退款的主张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原告袁先生将涉案商品退还给被告公司,被告公司在收到涉案商品之日起三日内返还货款。驳回原告袁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直播间购买的二手奢侈品四个月后发现成色等级与宣传不符,还能要求赔偿吗?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封瑜

受网络直播销售二手奢侈品模式影响,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了解,更有赖于主播对商品外观进行细节展示并对商品品质等作详尽介绍。本案明确了此种交易场景下,经营者除了要保证货品真伪性之外,对商品新旧成色的认定也须有出处依据,对可能影响到定级标准的关键细节须具体讲解和重点展示。消费者主张实收货品成色与直播宣传不符的,应及时取证,否则无法据此径行认定被告有故意隐瞒成色问题的欺诈故意。

对于购买二手奢侈品的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后,应及时前往店铺商品详情页面对照直播内容对比查看,并就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客服询问确认,收货时第一时间查验真伪和成色等关键事实,并及时、合法、有效地取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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