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4-03-22 12:44:1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整治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近期开展了全市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现场检测安全专项检查共抽查全市61项工程,重点检查检测过程中的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现场检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发承包行为等情况。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立即现场签发执法文书或整改建议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踪落实。本次大检查发出检测单位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局部停工通知书2份,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4份,监理单位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4份。

二、主要问题

(一)检测单位。一是没有编制检测单位检测安全作业指导书或应急预案,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二是未进行安全作业交底、未按要求履行交底签字确认手续;三是检测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四是吊装作业未按要求配备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五是临时用电不规范,保护零线未接地、电线乱拉乱接、随意拖地。

(二)施工单位。一是未切实履行好总包单位管理责任,对检测单位的安全管理缺失或流于形式;二是在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的情况下,通知检测单位进场检测;三是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检测区域未实行封闭围挡,围挡设置不规范。

(三)监理单位。一是监理企业未检查检测单位进场的吊装设备及人员资料;二是部分监理单位吊装过程未实施旁站监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检测过程未跟踪监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夯实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检测过程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检测、施工、监理等企业及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责任,增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要不断加强企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严格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强化对现场检测或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加强检测或劳务分包人员进场管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时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继续深化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及管理水平。

(三)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本次检查通报情况,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现场检测安全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强化执法检查,采用“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检查方式,对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提请行政处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经办人:监督站黄莉芬,联系电话:0769-2332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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