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激励资金支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领军企业发展

2022-04-22 18:00:17 - 淄博发布

4月20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2022年度市级激励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明确了我市今年将安排一定额度市级财政资金,用于支持2020年度列入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培育发展。

从申报范围看,申报项目应属于淄博市新医药产业集群、淄博市聚氨酯产业集群等2个2020年度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范围,以及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经开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川区)、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桓台县)等4家2020年度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主导实施的项目。

从申报条件看,需要符合4个条件,包括: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项目立项、规划、土地、能评、环评、施工许可等主要手续基本完备;新开工项目达到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完成投资额不超过70%;项目单位近3年在信用、环保、安全等方面无重大问题,项目本身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2021年以来入选的省优选、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以及拟提报增补的2022年度省优选、省“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等省级重点项目;优先支持2021年以来未获得过“雁阵形”集群省、市激励资金支持的企业申报项目。

据了解,此次申报每个区县每类产业集群限报项目1个,每家领军企业限报项目1个,但不占用区县申报集群项目名额。

如何申报?具体相关流程有三步:

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领军企业市级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手续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区县初审。区县发改部门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的《“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领军企业市级专项激励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对项目产业准入、“两高一资”、项目手续、不良记录等认真把关。于5月10日前,将区县发改部门申报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备选项目汇总表PDF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邮箱报市发展改革委。

项目评审与确定。市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按程序研究确定支持项目。

(来源:博览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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