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联通合作?未备案机构“合富评估”被监管约谈
来源:券业行家
广东证监局约谈的这家未备案机构,与中国联通合作?
一则隐藏得很深的监管函,让行家注意到一家资产评估机构的违规问题,而其合作方,居然是中国联通。
监管点名
梳理监管信息的行家,发现一则来自广东证监局的罚单,点名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合富评估)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问题。
据监管函披露,合富评估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联通有限广东分公司)先后签订了《2019-2021年中国联通广东省报废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评估委托合同》《广东联通行政综合服务招募批量采购合同》。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合富评估先后为联通有限广东分公司出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0年一季度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报废资产清算价值专项资产评估报告》(合富Z字〔2020〕052803Z3ZJX号)等11份资产评估报告,但直至2021年12月27日,才提交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资料。
跨界合作
这里提到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行家在大学期间就深有体验的中国联通,是什么关系?
据中国联通(600050.SH)年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提供综合电信服务的大型电信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在中国境内提供语音通话、增值服务、宽带及移动数据服务、数据及其他互联网应用、电路及网元服务等。
中国联通表示,目前公司只直接持有对联通BVI公司的股权投资;并通过联通BVI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通红筹公司)控股联通运营公司。
而合富评估却是一家股东方为三名自然人的小微企业,注册资本1,320万元,参保人数47名。
企查查信息显示,合富评估不仅有多地分支机构,合作方除主要位于广东本地的机关部门外,还有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
或许是隔行隔山,这一合作有些离奇。
依法约谈
广东证监局表示,合富评估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以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六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并对合富评估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景行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对证券服务机构备案不太熟悉的行家,查看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第一百六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从事下列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一)为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交易的主体及其控制的主体、并购标的等制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为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制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证券服务机构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备案,报送下列材料:
(一)证券服务机构备案表;
(二)证券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在行业主管部门取得的执业许可或者备案文件;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依照本规定备案的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以及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证券服务机构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实际时间早于签订服务协议时间的,应当在实际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备案。
完成备案
行家注意到,日前被约谈的合富评估,在今年2月28日刚刚完成备案。而与联通合作的这单评估项目,金额仅为4.67万元。
据证监会统计,2021年共有225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而在2022年一季度,这一数值增至245家。
而对这些备案机构,以及未备案的机构的监管工作,或许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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