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26证券简称:锐奇股份公告编号:2023-010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无变更情况。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3,957,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电动工具是一种由电动机或电磁铁作为动力,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工作头进行作业的手持式或可移式的机械化工具。电动工具结构轻巧、携带使用方便,比手工工具效率提升数倍,比风动工具能耗少。常用的电动工具系列:电钻、电动扳手、电动螺丝刀、电锤、电镐、电刨、电剪刀、角向磨光机、电磨、砂光机、抛光机、电圆锯、型材切割机等。电动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道路、房屋装修、木工加工、金属加工、船舶制造、航空航天、汽车、园艺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并进入家庭。
我国电动工具行业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起始期,从1942年第l台电动工具诞生,到20世纪60年代电动工具制造业初具规模,但70%以上电动工具是电钻。
第二阶段为成长期,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末。改革开放为电动工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电动工具制造业不断壮大。
第三阶段为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的企业,技术工艺获得巨大进步,产品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升;同时国际著名的电动工具制造商纷纷在国内开办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与国内企业一起参与市场竞争,共赢发展,形成了国内市场国际化、行业竞争全球化的格局。伴随着中国制造产业在全球的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国际电动工具市场的最主要的出口国。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大型跨国企业占据了高端市场的主要份额。同时,东南亚国家、印度及拉美国家拥有更低的劳动力和资源成本。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正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后夹击的双重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之下,中国电动工具制造业需要保持行业增长,促进产业升级。
国内电动工具行业目前处于充分市场竞争阶段。近年来,低端电动工具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产品技术及品牌始终无法有效突破,其与中高端级别企业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并且该级别企业开始出现小企业退出的态势;中高端市场方面,外资品牌正在抢占中国市场,占据领先地位。整个电动工具行业开始呈现行业分化加大、行业集中度加强及行业整合的趋势。
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主营电动工具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始终专注致力于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钻、电动扳手、电锤、电镐、角向磨光机、电磨、抛光机、修边机、电圆锯、斜切锯、型材切割机、云石机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金属、石材、木材等的切割、磨削、锤钻、紧固等工序中,国内用户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建筑建造等领域中。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其中内销业务基本为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工具产品,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导,外销业务包括ODM业务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业务,销售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导,部分自有品牌产品出口也为经销模式。
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渠道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导,国内市场经销商分布广泛,且经销商经营能力和资质信用度都较高。经销商更贴近并了解当地消费市场,对于市场变化更为敏锐,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及时向公司反映市场信息,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现传统五金工具渠道竞争愈发激烈,公司通过持续加强销售体系管理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公司同时在不断优化和完善电商平台的销售模式。
公司作为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致力于成为替代进口的品牌。近年来,公司在国内专业电动工具品牌中占据领先地位,相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的不断加强和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品质的不断提升,公司有能力在目标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在专业细分电动工具品类以及充电式电动工具品类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速度,为今后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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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浙江锐奇工具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3004366,发证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有效期为三年。
2、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03,957,6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39,5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6月27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2年8月18日,本方案实施完毕。
3、对外投资
(1)广州智造基金
2015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亿元参与发起设立广州智造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截止报告期末,基金处于退出期,已有部分项目完成退出,已累计收回投资成本和收益共计2.03亿元,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基金对投资的部分项目进行处置,公司根据合伙协议处置收回部分基金份额及对应收益,根据分配方案:(A)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收到投资成本和收益合计2,643.27万元;(B)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收到投资成本和收益合计425.22万元。上述(A)处置基金份额收益1,064.45万元和上述(B)处置基金份额收益347.28万元扣除所得税后的净额计入公司2022年度留存收益之中。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公司广州盈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合伙协议对经营取得的收益进行了分配,根据分配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收到收益分配459.59万元,上述收益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之中。
报告期内,基金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延长存续期:基金原存续期限为7年,即2015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2日,目前处于退出期,鉴于尚有部分投资项目在存续期限内未能完全退出,同意变更合伙期限为201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
(2)同创致淳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参与认购青岛同创致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与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
公司已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正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业务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广祺智行伍号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900万元参与认购广东广祺智行伍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与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伙协议。
公司已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全部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业务变更手续,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柘中君信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参与认购柘中君信(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与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爱建君信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合伙协议。
公司已根据基金出资缴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缴付了首期认购出资款,基金已按计划完成募集,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并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吴明厅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