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4人获刑 西安首例盗窃燃气案件宣判

2023-04-22 15:55:36 - 西部网

转自: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部网讯(记者马晴茹)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对周某等4人犯盗窃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进行审判,一审判处4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获悉,这是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持续打击偷盗天然气整治工作以来,首例因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盗窃天然气被判处实刑的案件。

据了解,西安市灞桥区某洗涤公司老板巨某某为了公司在使用天然气进行烧锅炉过程中节省天然气费用,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为其帮忙,自2021年7月下旬到2021年11月22日期间,通过拆卸安装在工厂锅炉旁的天然气表,达到用气不计费的目的实施盗窃天然气。目前该洗涤公司老板巨某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经核查,该洗涤公司盗窃的秦华燃气集团天然气共281592.6立方米,合计气费627951.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记者了解到,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的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的,以确保供、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的安全性。未经燃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检验,用户私自移动管线、私自更改计量仪表等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无可靠保障,易导致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据悉,近年来,燃气用户擅自改装燃气表具、管道偷盗气行为频频发生,造成严重的燃气安全事故及隐患,也扰乱了市场燃气生产经营秩序。此次偷盗气案件的判决,充分体现了西安公安、检察院、法院对盗用天然气犯罪行为的“零容忍”,震慑了偷盗燃气不法行为,对推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意义深远。

在此,特提醒广大燃气用户,偷盗燃气行为不仅带来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更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务必做到安全、合法使用燃气。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偷盗气或私接私改燃气设施等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秦华燃气服务热线96777报警。

编辑:胡一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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