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营运危害大 切莫乘坐保安全

2024-04-22 05:52:40 - 南宁日报

学生出行安全问题始终牵动着万千家长的心。一直以来,南宁市交通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此类问题,以保障高校师生出行安全为导向,坚持把防范化解矛盾、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稳定贯穿执法服务全过程,严厉查处高校周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发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重视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投诉增量。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10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接到群众反映,南宁明阳工业园周边高校存在无证车辆效仿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方式擅自营运的情况,严重影响学校周边秩序。执法支队立刻采取“前期摸排+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查处行动。

执法人员在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已上客正准备离开。执法人员通过系统初步核查发现,该车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证件,随即上前开展检查。经了解,该车共搭载4名乘客(均为学生),计划前往江南客运站、南宁火车站、南宁火车东站等地。

执法人员询问乘客,后者表示看到该车驾驶员在学校门口停车候客,以为是出租车,于是口头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其支付25至40元的费用。乘客均表示不认识该车驾驶员,不清楚该车是否取得相关营运资质。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了解到,其想通过这种方式赚点“外快”。执法人员再次核实,该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性质为非营运性质,驾驶员也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最终该车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而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依法暂扣。

在案件调查取证结束后,执法人员践行“631”说理式执法模式,分别向驾驶员和4名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驾驶员如想从事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车辆和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提醒学生出行乘车不要被低价格吸引,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车辆,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分析】

南宁交通运输执法师资工作室成员王一非介绍,无证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或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本案中,该车驾驶员用低价、便捷等口头宣传,利用学生出行需求赚取“外快”,属于经营行为。

该车驾驶员线下揽客、拼客和结算运费的形式,符合巡游出租汽车的经营方式,属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提醒】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不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车辆甚至是用报废车改装,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司机的驾驶技能均无法保证;无证经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纠纷,乘客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要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出行时选择乘坐手续齐全的正规运营车辆,拒乘不受法律保护的无证营运车辆,一旦发现无证或非法网约车经营活动,可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拨打1232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交通执法支队也将持续加大对学校周边、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较大场所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车辆营运,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健康平稳有序。

(王志鹏卢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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