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4个风险等级!江西即将实施!

2022-05-22 16:11:23 - 江西发布

为不断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

大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江西省政府近日印发

《关于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目标在今年年底

江西建立通用型市场主体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对省内全量市场主体实施科学分类

划分4个风险等级!江西即将实施!

分类指标体系有这些↓

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基础属性信息、市场主体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关联关系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方面,构建全省通用型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并根据监管实际不断更新调整,持续优化完善。

信用风险信息包括↓

除应当依法公示的登记注册、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抽查检查等信息之外,还应整合归集包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侵权假冒治理、价格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的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

信用风险等级分4类

根据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将市场主体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四类,依托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对全省市场主体进行自动分类。

监管机制

对A类市场主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全面自治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

对B类市场主体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率。

对C类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对D类市场主体实行严格监管,大幅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增加监测次数;开展专项整治时列入重点整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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