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违规收费?市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
转自:佛山发布
近年来
随着车辆增多,停车需求不断增大
停车收费管理混乱等问题
成为了民生关注热点
2023年3月起
市市场监管局
在全市范围
推进停车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收费停车设施、道路路侧停车泊位、村(社区)政府定价停车设施、医院、住宅小区及商业繁华区域停车场等开展现场检查。
检查重点
提供停车服务的经营主体是否合法;
是否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是否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有关价格政策;
是否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采取使人误解的标价行为或其他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截至5月15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1012人次,检查村(社区)停车设施、医院、住宅小区、商业繁华区域停车场等445家次,责令整改1家,发出价格提醒告诫函13份。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不得价外加价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
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收费停车场
最高可罚款200万元
情节严重的
或将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对于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经营者实施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
将持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加大执法力度
不断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不落实收费优惠政策、
实施价格欺诈
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停车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可留存缴费票据、电子缴费截屏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