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导报】山西“保交楼”配套政策落地助力老百姓如期拿到合格的房子

2024-05-22 10:31:52 - 山西市场导报

【山西市场导报】山西“保交楼”配套政策落地助力老百姓如期拿到合格的房子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当中,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如果已售出的住房项目烂尾,将严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5月6日,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3小时内为企业高效办理了抵押登记业务。此举不仅保障了企业的顺利运营和银行抵押的无缝衔接,让“保交楼”全面提速,也备受购房者关注,期盼所购楼盘在“保交楼”全面提速下,尽快复工。

那么,如何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保障“保交楼”

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

保交房攻坚战要打好,项目筹资是首要关卡。对此,山西力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助力山西“保交楼”全面提速。

4月30日,山西龙图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携资料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但由于宗地地籍坐标有问题,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启动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权籍科一方面积极与太原市规划测绘院沟通协商,在一个小时内即解决了地籍坐标问题。同时,抵押科同步协助企业和银行整理资料、完善内容,最终在3个小时内便高效办理完该企业的抵押登记业务。

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启动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3小时内为企业高效办理了抵押登记业务。此宗保交楼融资项目及时完成,不仅保障了企业的顺利运营和银行抵押的无缝衔接,让“保交楼”全面提速,也彰显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积极响应并解决实际需求,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大幅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太原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不动产登记力量。

采访中,一些房地产企业纷纷表示,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推动保交付、资产盘活,提升项目可持续经营能力。随着保交楼工作扎实推进、房地产融资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房地产风险稳妥处置化解,新房市场预期将进一步修复,新房销售规模也将逐渐企稳回升。

为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全面摸底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地产项目,认真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按照“成熟一批、推送一批”的原则,向本地金融机构推送,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开发建设交付,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省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做好“保交楼”

推动非住宅房产去库存

做好保交房工作,还要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妥善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对此,山西出台措施助推非住宅房产去库存。

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挑战不少,特别是非住宅商品房的库存压力,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面对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压力,山西省七大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从供需两端入手,合理控制房地产用地增量,盘活存量资源,优化供需匹配,加强金融支持和监管,以及实行税费优惠等政策,促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太原市作为引领者,将在存量改造提质、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面临着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的挑战,山西省迅速行动,出台了创新性的《意见》指导文件,目的是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加快库存的消化。这个策略从根本上重新定义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强调根据居民实际需求来调整供应,不再是简单地增加房地产用地,而是要精准规划和配比建设用地,以及商住的比例。这种做法有助于防止市场供应过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库存周期过长的问题,山西省提出了一系列新措施,比如在去化周期特别长的地区暂停新的非住宅用地出让,调整供地指标,鼓励存量非住宅商品房的自持和改建。这些措施都是为了激活市场,减轻开发商的压力,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合适的选择。此外,省政府还强调要提供金融支持,强化项目监管,并大力推进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交易和使用成本。

太原市在这一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在去库存方面起带头作用,在吸引投资和改善商业环境方面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实施精准招商和完善配套设施,太原市将为全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

力促“保交楼”

预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预售资金既可以促进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又为购房者设置了一道风险“防火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此,山西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最大限度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为实现预售资金监管封闭运行,有效防范商品房逾期交付风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现封闭运行的通知》明确,除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外,规范预售资金审核拨付、解除监管,最大限度支持项目建设交付也是一大重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体工程进度动态调整重点监管资金留存额度,依企业申请及时拨付重点监管资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最大限度支持项目建设交付。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账户内资金未达到剩余工程建设拨付节点额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支付建设工程款、建筑材料款、设备款出现困难,存在引发社会矛盾风险隐患,确需使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支付相关费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承诺限期补足重点监管额度资金,监管部门报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申请拨付使用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

此外,监管银行要严格履行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经监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拨付重点监管资金。同时,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预售资金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挪用重点额度内资金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拨付并告知本级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作出处理。

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项目风险,对于跨区域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项目,在办理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时,需由监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住建厅,统筹考虑跨区域经营房地产企业全省资金平衡情况后,决定是否解除监管,保障出险企业资金统筹使用。

编辑:陈畅 见习编辑:高悦皓

校对:牛莉君 杨丽坤

审核: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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