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部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产权证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2-06-22 16:13:23 - 媒体滚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经各单位努力攻坚,阶段性完成了28个“不能办证”小区首次登记,打通了办证路径,其中市区内的海州、兴海、响堂街道有24个小区;西柳镇、东四街道、南台镇、八里镇有4个小区,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请所属以下小区的居民,持有效登记要件,到所属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小区名称
二、办理地点
市区内居民到海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柳)一楼大厅D区北侧“历史小区专属受理窗口”申请登记。
其他镇(街)居民分别到小区所属地的八里不动产登记服务分中心、南台不动产登记服务分中心、西柳(含东四业务)不动产登记服务分中心办理。
三、办证要件
(一)商品房办证要件
1.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购销契约书
2.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购楼款收据
3.税收完税证明
4.身份证明
5.门牌证
(二)回迁安置房办证要件
1.房屋征收安置单
2.经备案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
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购楼款收据(增加面积部分)
4.税收完税证明(增加面积部分)
5.身份证明
6.门牌证
特此公告
海城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城市自然资源局代)
2022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