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也是盗窃!两村民因顺走他人遗留财物被崇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06-22 16:30:43 - 媒体滚动

近日,有2名顾客在菜场买菜时将他人遗忘的手包顺手拿走并私分包内的财物,受害人报警后,崇明警方迅速破获案件,将包顺走的两人以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种行为也是盗窃!两村民因顺走他人遗留财物被崇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3日17时许,家住崇明区庙镇的施先生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庙镇派出所报警称,6月11日早上5时许,他在庙镇菜场一蔬菜摊位买菜时随手将一只黑色手包搁在边上,买好菜离开时忘了拿,走出菜场后才想起来,再返回摊位时发现手包已经不在了,问摊主也说没看见。施先生讲,遗失的手包内有现金、消费卡总额近5000元,另有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若干,因为前两天忙生意走不开,过了两天才报警。

接到报警后,庙镇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查。经查,发现当天同时在该摊位买菜的王某及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

这种行为也是盗窃!两村民因顺走他人遗留财物被崇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讯问,王某、宋某两人对顺走手包并私分他人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两人供述,当日住同村的王某、宋某同行来到庙镇菜场买菜,恰好与被害人施先生在同一摊位前挑选蔬菜。王某见施先生离开时忘记拿走搁在边上的手包,一时起了贪念,见施先生走远后,趁没人注意,迅速将手包放在宋某买菜用的购物袋中。为防止被人发现,王某还示意宋某带着手包率先离开菜场。宋某也配合地离开了现场,此后两人来到宋某住处后便瓜分了手包内的3000元现金及1900余元购物卡,并且,王某要走了手包,其余证件及银行卡留在宋某处。

目前,王某、宋某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财物全数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市民群众在商场、菜场、车站、医院等人员嘈杂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大额现金和贵重财物应贴身存放,有条件的尽量放置在个人物品保管箱中,切记不要随手摆放在柜台、货架、座椅上,防止遗忘或被盗。

通讯员:陈卫国

编辑: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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