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3-08、03-09、03-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2024-06-22 07:57:50 - 深圳特区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3-08、03-09、03-1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3-08、03-09、03-11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一)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3-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32384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为现状。

(二)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3-09地块用地面积458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M1+S)”,容积率“1.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

(三)根据已批准的[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3-11地块用地面积1236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小学(30班)、应急避难场所(室外)”,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调整后,03-08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调整为“公交首末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其余指标维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二)调整后,03-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普通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M1+S)”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由“1.5”调整为“--”。

(三)03-09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03-11地块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小学(30班)、应急避难场所(室外)”,统一调整为“小学(42班)、应急避难场所(室外)”。03-09地块、03-11地块备注由“规划”统一调整为“规划。03-09地块与03-11地块合建42班小学;在满足市政道路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前提下,03-09地块与03-11地块间地上可予以连通”,其余指标维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一楼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17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博强路与求知一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7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33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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