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平鑫大药房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4-06-22 16:50:21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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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平鑫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平鑫大药房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经责令改正后,于2024年6月4日仍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2瓶产品批号为23L06的处方药泾渭牌固肠止泻丸。上述事实,主要通过现场笔录、涉案药品上架销售及库存照片、药品随货同行单照片、药品销售记录照片以及2024年4月22日当事人销售处方药处方图片等一系列证据证明。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平鑫大药房有限公司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的规定,构成了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违规行为。由于涉案药品数量较少,且在案发前,未接到消费者对当事人违法行为造成其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投诉举报,同时,当事人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因此,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兴隆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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