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教授性骚扰学生:象牙塔里的黑岂能被漠视|青年说

2024-07-22 16:45:26 - 媒体滚动

转自:荔枝新闻

7月22日凌晨,#人大教授王贵元性骚扰#词条冲上热搜,再次引发公众对高校性骚扰的广泛热议。一名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实名举报导师王贵元教授于2022年5月21日起对其进行性骚扰和强制猥亵,并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截至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发布声明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人大教授性骚扰学生:象牙塔里的黑岂能被漠视|青年说

目前该事件的真实性有待核实,但仍然为我们敲响了师风师德的警钟。一直以来,大学都被视为教授知识,培养人才的圣殿。然而,知名学府频频爆出的性骚扰、霸凌、学术不端等事件让人深感震惊与不安,有的事件历时多年直到学生选择在网络上曝光,才能得到“被正视”“被解决”的机会。此次事件再一次揭示了高校教育中师生关系的严重失衡,学生在遭遇不公时似乎只有赌上一切,在网络上实名举报才能为自己挣出一条维权之路,何其令人愤慨。这类事件的频发暴露出的是高校监管体系和自我净化能力的脆弱和漏洞。

从学生发布的举报视频和证明材料来看,这件事情已经持续了两年之久。笔者不禁想要发问,是否还有其他潜在受害者?院系的学院领导和教师是否对这样的情况毫不知情?是否接到过相关举报并采取调查或处理措施?是否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漠视?细究之,有关监管体系的缺位正是这类事件屡次发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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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授性骚扰学生:象牙塔里的黑岂能被漠视|青年说

作为直属上司的指导教授或讲座教授拥有强大的个人权利,掌握学生的学术命脉。作为弱势一方的学生在遭遇不公时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和内心挣扎,受害者不仅可能面临处理结果不明确的困境,甚至可能丧失个人的学术前途。因此,不少事件最后可能只是在学生的沉默中不了了之,尽管有学生勇敢站出揭露真相,他们也常常面临被质疑、被打压的风险。此刻,学校应当作为学生坚实后盾的角色何在?高校对教师的师德考量体系是否形同虚设?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学术界被视为理性与道德的楷模,教师道德失范的情况屡屡发生不仅侵蚀了学术界的底线和声誉,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和安全感。当前的高校管理体制对教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仍然存在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制度保障,从而出现无视学术庄重、践踏学生尊严的情况出现。

针对教授性骚扰学生的事件,高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维权的问题,建立更加完善和有效的举报机制和保护措施,以保障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和尊严,否则只会令大众对高校丧失希望与信心。同时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师德建设,确保教育公平与正义得以实现,让学校真正成为知识与道德并重的典范。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应是每个老师应该认真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应是每个高校组建师资队伍的自我要求。高校不能成为不良教师作恶的舒适圈,象牙塔里的黑需要被照亮。(鲁宁颖云南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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