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在行动|湖北:检察履职激发市场活力获人大代表肯定

2024-07-22 17:34:53 - 最高检网站

护好一企 促治一片 惠及一方

湖北:检察履职激发市场活力获人大代表肯定

岁逢盛夏,满目繁华。所有春天里的酝酿,都在夏天热烈绽放。

2024年2月,最高检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湖北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部署,以高质效办案“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截至6月底,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该省依法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同比上升172.48%,起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同比上升43.8%,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同比上升51.64%,为市场主体挽回损失8669万元……

“成绩来之不易,为湖北建设全国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主任、湖北省过敏及免疫相关疾病重点实验室主任章晓联对这份成绩单给予肯定,她希望湖北检察机关继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市场主体案件,以质量过硬的“检察产品”提升企业获得感。

护住企业合法权益

“高效监督办实事,真诚为民解企忧。”近日,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害企业湖北某水泥公司负责人到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上门致谢。在这起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中,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帮被害企业挽回损失28万余元。

2022年3月至10月,程某等4人多次利用向湖北某水泥公司运输煤炭之机,在赵某处将部分高热值煤炭更换为低热值煤炭,从中牟利,造成水泥公司财产受损。经查,程某等4人共从中非法获利28万余元。

2024年5月,鄂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梳理该院近三年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相关数据,将该数据与法院执行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出涉及企业被害人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案件线索87条,从中发现程某等4人职务侵占案涉财产部分未执行立案。

在对罚金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时,承办检察官注意到,程某等人刑事判决书中写明4人需返还水泥公司28万余元。这笔钱究竟有没有发还给被害企业?检察官查阅卷宗后发现,程某等4人于2023年7月向办案机关退缴28万余元,该笔款项未随案移送,水泥公司一直未收到退赔款。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血液。经检察监督,办案机关启动暂扣款项发还程序,法院对程某等4人罚金刑执行立案,水泥公司于近日收到28万余元返还款。该公司负责人对检察机关主动维护企业合法财产权益的做法深表感激。至此,一起职务侵占案终于画上句号。

同样心情舒畅的还有武汉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吴某,在该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件中,武汉市检察院帮助企业收回合同款588万余元,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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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是载体,质效是关键,机制是支撑,企业满意是核心。我了解到,湖北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检工作部署,以行动表态、以机制破题,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发展可预期、权益能维护。”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讲解员程星对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好评,她还特别提到“12个小专项”,即湖北省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部署的12个小专项工作,包括“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能动履职 护航安全生产”“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等12个方面。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小专项要求,要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起诉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同比上升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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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为企业“量身定制”系列“工间微法课”。

在湖北省检察院的引导督办下,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高标准推进小专项工作。黄冈市检察机关制定专项工作责任清单,实行“一项目一清单一责任”,建立“一把手”靠前指挥、领导小组牵头、全市上下联动的闭环式落实机制。襄阳市检察机关结合专项工作,向当地党委、政法委申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事项目18项,以项目化、路径化要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随州市检察院与该市营商办会签意见,合力破解企业涉法涉诉难题。武汉、宜昌、咸宁等地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加强常态化联络,及时了解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不断提升检察服务精准度。

护好企业发展信心

“得益于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我们公司才能脱困并顺利申请到200万元的创业贷款。后期,我们计划再开一条生产线,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6月19日,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一家食品加工厂回访时,其负责人张某信心满满地说。

企业发展蒸蒸日上,但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这一转变实属来之不易。

2016年,该食品公司因面条生产建设项目未依法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被罚款15万元。因未及时缴纳罚款,环保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15万元和滞纳金15万余元。当时,该食品公司尚处在起步阶段,资金短缺,无力缴纳罚款和滞纳金。之后,该食品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也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今年1月24日,食品公司向襄州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该院受理食品公司的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核实发现,为避免继续对环境造成污染,该公司已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先后投入20多万元升级食品加工生产设备。

承办检察官认为,结合调查核实情况,食品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2条“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规定,有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的必要。今年1月30日,襄州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滞纳金加剧了企业的生存困难,应该为企业提供多方支持,帮助小微企业重振发展信心。”参加公开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经过讨论,参与听证的各方一致认为食品公司符合行政强制法减免滞纳金的规定。行政机关同意减免该案的滞纳金15万余元,检察机关建议法院恢复执行程序。

随后,该食品公司一次性缴纳了全部罚款15万元及执行费,长达八年的执行案件结案,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公司也顺利争取到了货款。

“从多年官司缠身到一朝重拾信心,背后是湖北检察机关护企的担当和付出。”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襄阳市第四中学党委书记李静认为,该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矛盾纠纷高质效依法化解小专项工作,不断健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机制,高质效依法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

数据显示,湖北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统一标注、快速流转涉市场主体案件7522件。同时,检察机关探索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律师阅卷服务体系,做到现场阅卷“一次办”,互联网阅卷“及时办”,异地阅卷“就近办”,及时为涉市场主体案件代理律师提供阅卷2314件次。今年以来,该省涉市场主体一审公诉案件办结率同比上升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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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发展而言,信心比黄金更珍贵。据了解,在“涉市场主体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法律监督”小专项中,湖北检察机关紧盯侵害企业利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1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2万元。

“挽回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更是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信心!”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荆门石化公司电气维修主任技师付胜利对湖北检察机关的护企成绩给予肯定。他注意到,该省检察机关不断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将涉市场主体案件作为领导带头办案的重点案件类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安商惠企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对涉市场主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在行动|湖北:检察履职激发市场活力获人大代表肯定

恩施市检察院针对一起侵犯“恩施玉露”注册商标专用权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恩施州茶产业协会有关人员参加。

办案是载体,治理是目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推动诉源治理,通过院领导包案、引入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促进涉企矛盾实质性化解557件。荆门市检察机关针对办理涉空壳公司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范围内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目前,该市已有138家空壳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护出市场澎湃动力

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今年3月,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立足“知岸检行”特色品牌,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办理了全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该案中,两人购买销售假冒吉利公司的汽车零部件,被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查获。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江岸区检察院检察官就民事赔偿部分及时与权利人、侵权人沟通,将调解工作前置,最终推动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侵权人赔偿权利人损失80万元并向权利人道歉。通过一体、综合、能动履职,检察机关既让侵权人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也让被侵权人及时得到经济赔偿。

执法司法公正,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湖北检察机关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将整治趋利性执法问题作为重点,对趋利性执法和“挂案”等严重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坚决予以纠正。

洪湖市检察院在办理翟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引导公安机关客观全面侦查取证,证实翟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帮助翟某公司重回经营正轨。

关于某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随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公安机关已于2021年对该案立案侦查,但超过两年时间未移送审查起诉,该案久侦不结且认定犯罪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切实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据了解,“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监督立案、撤案330件,监督办结涉企“挂案”104件。

湖北检察机关还注重协同履职,该省检察院联合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对“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问题进行监督。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撤销对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化解了长达8年的涉企纠纷。

“护”出市场澎湃动力,不仅是个案办理带来的“细胞悦动”,更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带来的“整体脉动”。

在“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专项监督”小专项中,湖北省检察院与该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监督立案、撤案163件,清理涉企“挂案”9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6件。

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湖北省检察院与该省工商联会签并发布《企业常见合规风险及合规建设指南》,修订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规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等5个项目入选2024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越来越多的企业从合规改革中获益。

荆州市检察院大胆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办案机制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办理了湖北省首例刑事二审阶段适用企业合规的案件,助力涉案企业通过合规改革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合规制度体系,更好地合规守法经营。

在“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监督”小专项中,湖北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反垄断等领域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1478件,发出检察建议590件,提起诉讼14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

安全是繁荣的基础。在“依法能动履职 护航安全生产”小专项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对危害安全生产案件在侦查阶段介入31次,参与事故调查32次,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规范收集证据。截至目前,在惩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批捕40人、起诉11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此外,该省检察机关制发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件。经过沟通会商,湖北各级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安全生产案件衔接机制13个,凝聚安全生产长效常治合力。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观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永俊对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检察护企”成效很是关注。

他了解到,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以该区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关于劳动者欠薪案件数据为蓝本,分析伍家岗区欠薪问题,在“小包公”监督平台上进行数据碰撞,对发现的20余件查封的财产未及时处置、未追加出资不足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等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情形开展监督。“迭代升级监督手段,已成为湖北检察机关不断提升护企精准度的‘秘籍’之一。”熊永俊说。

千帆竞渡,检察护航。在法治之力的守护下,荆楚经济脉动,澎湃而有力,稳健中致远。

(本报记者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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