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解读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川检察机关如何回应企业期待?

2024-07-22 17:49:43 -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蒋京洲

近日,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出台《全省政法系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直击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虚假诉讼、“小案重罚”等问题做出强调。

对此,四川检察机关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予以一一回应。“万名检察官护万企”——一批护企惠企的实际举措在检察履职中加速落地,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四大检察”协同发力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2024年2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作出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

“这是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省委政法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具体举措。”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根据部署安排,全省检察机关将在刑事检察方面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等;民事检察方面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公证、虚假破产以及对涉企担保纠纷等的监督。行政检察方面加强对涉企行政生效裁判和行政执行案件监督以及“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行政监管违法行为监督等。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主要聚焦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

“此次专项行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通过以上重点工作措施,推动形成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检察护企”局面,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7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上半年“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再次强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鲜明导向,要求持续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敢于启动监督纠错程序,督促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汉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有效促进企业整改合规。企业整改合规化后,实现年度营业收入18亿余元,纳税额达65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2件,已有163家企业整改合格。

一些涉企案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形成“挂案”严重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此次专项行动明确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清理涉企“挂案”104件,让一批企业卸下包袱,安心经营。

全省检察机关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企案件“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行政监管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同时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解决企业正当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涉经营主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48件,办理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不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1件。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切实增强检察履职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以“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为抓手,围绕发展所向、企业所盼,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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