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天气学校如何应对?新疆气象局、教育厅联合发布规范

2024-07-22 22:00:05 - 新疆网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暴雨、暴雪、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来临时,学校应该如何应对,是否需要停课?近日,新疆气象局、教育厅联合发布灾害天气学校应对规范(试行),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极端天气停课实施细则,明确极端天气下学校停(复)课标准、停课时间等。

灾害天气学校如何应对?新疆气象局、教育厅联合发布规范

7月22日,据新疆气象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新疆气象局、新疆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极端天气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为指导全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科学预防灾害天气,提高学校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新疆气象局、教育厅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具体要求,在总结理学校应对灾害天气的实践基础上,制定了《规范》。

《规范》主要包含暴雪、暴雨、大风、沙尘暴等灾害天气的应对方法、应急物资准备等内容,其中明确,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雪、暴雨等红色预警信号,学校(含幼儿园)启动停课措施。

《通知》明确,各地气象、教育部门要依照《规范》,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和工作实际,联合制定极端天气停课实施细则,并明确极端天气下学校停(复)课标准、停课时间、范围及学校相关安排。

各级气象部门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要及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当监测到可能涉及停课、暂停室外教学活动和调整上下课时间的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等灾害性天气时,气象部门应在30分钟内,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在发布涉及学校停课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停课要求,同时发布停课信息。

附:灾害天气应对规范

灾害天气学校如何应对?新疆气象局、教育厅联合发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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