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联合发文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将区分情形、区别对待

2023-08-22 11:01:22 - 北京青年报

8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近期,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部署各地广泛张贴、深入宣传。

《通告》明确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规定期限内,也就是今年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投案自首、检举揭发的人员给予宽大处理,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明确对举报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给予奖励,对广大群众、有关单位人员履行主动报告义务进行了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陈鸿翔说,人民法院将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介绍,今年1月至7月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枪爆犯罪600余件800余人,起诉3000余件4000余人。

“检察机关坚持区分情形、区别对待,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张建忠表示,对于社会危险性小,主观恶性较轻的因个人收藏、爱好、历史遗留等非法持有少量枪支,主动上缴枪支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依法从宽、从轻处罚,该不起诉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高语阳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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