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反映小区地下车库停满电动车?官方回应:满足条件
高新区王女士给记者留言:高新区文瑞卓锦花园城小区业主的数百辆电动自行车都停放在2号楼负一楼地下车库,一旦电动自行车起火,可能会危及楼上住户的安全,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并没得到任何改善,希望相关部门给予督促解决。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这个问题,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了解事情后,实地调查办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举报投诉后我大队高度重视,指派两名监督检查人员于8月7日下午前往文瑞卓锦花园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2022年6月16日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该小区出具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渭建消验字[2022]第0046号)。渭南市高新区自然资源和水务局给该小区出具了《出库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合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消防安全规范》(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1748-2023)4.3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可设置在架空层、地下一层。
我大队对物业提供的该场所的设计审核图纸、《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车库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合的函》等资料进行查看,确认该区域为自行车停放点。该区域消防设施设有防排烟系统、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感烟探测器、喷淋系统、防火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功能正常。疏散通道也未被占用或堵塞。
同时,我大队约谈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刻吸取近期火灾教训,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二是严格履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发现和业主投诉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三是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火灾防控具体措施,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