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八部电话要干啥?快来看白河法院如何判

2023-09-22 11:18:54 - 陕西法制网

九零后的张某某,出狱不久,实在没事可干,但还要赚钱生活。会来事的狱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轻省”的活儿,还给他路费800元,让他从福建到白河租房安装固定电话,可以“捞外快”。近日,白河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800元,上缴国库。

2023年2月23日,被告人张某某按照狱友巴某某安排到达白河县城关镇,在“蝙蝠”聊天软件上,与昵称叫“余罪”的联系,“余罪”支付3000元,让其到指定地点租住房屋和安装固定电话。第二天,张某某在白河县城关镇租赁郑某某的房屋,谎称销售净水机和从事电商业务。张某某用本人身份信息在某通讯运营商办理八部固定电话,安装在租住房屋内。因频繁拨打电话导致锁机,“余罪”还让张某某于26、27、28日到某通讯运营商办理复机,某通讯运营商与其签定了电信诈骗风险责任告知书、固定电话防欺诈封停提示书等资料。经公安部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推送电信诈骗涉案固话线索,2023年2月25日至27日,张某某办理的4部固定电话分别涉及4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诈金额919910元。

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办理复机时运营商也告知了电诈风险,仍将自己办理的固定电话号码提供给他人使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张某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构成自首,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白河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在此提醒:获得财富要靠勤劳实干,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是会掉“陷阱”。日常生活中要警惕身边披着“办理贷款”、“办卡套现”、“扫码送水杯”、“加群送娃娃”等等大小“花外衣”的陷阱,自觉远离“跑分”、“地推”等帮信行为,千万别因为一时贪念为犯罪分子所利用。(熊英俊)

白河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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