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罚

2023-09-22 10:50:5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 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字〔2023〕14号】,涉及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处以罚款2.45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84141005091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春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2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字〔2023〕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

违法事实

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2.4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15

处罚有效期

2024/03/15

公示截止期

2023/12/15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公示截止期依据文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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