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通告!云南这些地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函〔2024〕11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金沙江中游
龙盘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
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丽江市、迪庆州人民政府:
为确保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出本通告: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工程占地、移民安置新址占地和海拔高程2010米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和影响区范围内涉及的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石鼓、新华、大同、大新、四兴、格子、红岩、鲁瓦、仁和村村委会,巨甸镇巨甸、金河、古渡、武侯、德良、阿乐、路西、后箐村村委会,石头乡石头、四华村村委会,黎明乡中兴、堆美、茨科、金庄村村委会,塔城乡塔城、堆满、十八寨沟村村委会,大具乡白麦村村委会,九河乡香格里村村委会,龙蟠乡龙蟠、鲁南、新联、兴文、星明、新尚村村委会。迪庆州香格里拉市虎跳峡镇下桥头、桥头、新仁、礼仁、长胜、永胜、东坡、金星、松鹤村村委会和开发区居委会,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虎跳峡分场,金江镇吾竹、新建、兴隆、车轴、仕达、兴文村村委会,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金江分场,上江乡格兰、福库、良美、士旺、木高村村委会,尼西乡新阳、幸福、江东村村委会,五境乡霞珠、泽通、仓觉村村委会,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五境分场;德钦县奔子栏镇奔子栏居委会和夺通、叶央村村委会,拖顶乡拖顶、洛沙、左力、洛玉、念萨、德吉村村委会和金珠嘎尺居委会,霞若乡霞若村村委会;维西县塔城镇塔城、启别、其宗村村委会等红线范围内,除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行业规划,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和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经济林木和植树造林,不得新葬、迁入坟地和建纪念碑等。违反上述规定的,征地搬迁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的工作调动、退役军人、婚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刑满释放回原籍人员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一律不得享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有关政策。
三、通告发布后,项目法人应当与工程占地、移民安置新址占地和海拔高程2010米以下地区及相应的回水淹没和影响区范围内涉及的政府按照审定的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细则,依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NB/T10876—202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NB/T10338—2019)、《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NB/T10102—2018)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实物指标的真实、全面、准确,确保移民的合法权益。
四、工程建设征地区涉及的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移民政策法规宣传解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杨莉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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