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忧 | 民政局提醒男方“女方多次闪婚闪离”,是多管闲事吗?

2024-09-22 20:01:59 - 新民周刊

解忧 | 民政局提醒男方“女方多次闪婚闪离”,是多管闲事吗?

▲网络图

日前,某区民政局答复提案时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尽量让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彼此后再来登记,避免因骗婚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和彩礼损失。

今年,该民政局共对当地3个乡镇过来闪结的男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事后,经了解,女方确实存在通过结婚骗取彩礼嫌疑,男方及家属对工作人员的提醒表示感谢。

该地天价彩礼由来已久,此前也曾有彩礼官司发生:A男和B女相亲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举办订婚仪式,订婚仪式上A某向B某给付彩礼108万元、红包18万元、价值共3万元的钻戒两枚、价值共5万元的某名牌包两个。订婚后,男方家庭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女方“借回”20万元彩礼,双方家人发生激烈争执,导致双方婚约终止。A男要求全额退还彩礼,B女不同意,故A男具状起诉。最终双方均同意以B女返还48万元及钻戒两枚、LV包包两个的条件达成调解协议。

对于窗口提示女方闪婚闪离的做法,您有什么见解?欢迎在评论区里讨论。

来源:新京报

解忧 | 民政局提醒男方“女方多次闪婚闪离”,是多管闲事吗?

伊内斯

离婚有冷静期,结婚更加需要冷静。

虽然部分网友对于某区民政局的这一做法是否侵犯一方隐私表示质疑,但掌柜这一次还是支持民政局的。

一方面,根据2021年实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原《婚姻法》已废止),婚姻双方在结婚前必须告知的信息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而是否有婚史并不是强行要求告知的,这意味着结婚一方可以隐瞒这一信息。但这就给那些多次闪婚闪离而骗取彩礼费的一方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另一方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在民间,尤其是对于那些处在男女数量不匹配地区而自身综合条件较差的男性而言,高价彩礼成了潜规则,也让骗婚行为有机可乘。

再说了,民政局只是对于那些多次闪婚闪离的情况给出善意提醒,相当于尊重一方的知情权,并不是阻碍两人结婚登记。毕竟结婚是人生大事,应该在充分了解对方情况下再做出理性决定。闪婚之后又后悔,岂不是更加糟糕?

掌柜建议,结婚登记时,双方都有权限通过民政部门查阅对方的婚姻史(其他人无权查阅),这样民政局也不用每次都善意提醒了……

绳易断

治标更要治本。

作为中国古代婚聘习俗的一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已经被淘汰,唯有彩礼固若金汤,反而愈演愈烈,不断有天价彩礼的新闻上热搜,成为青年结婚的一大障碍。

只要当地天价彩礼的现象不杜绝,骗婚的温床就会源源不断滋生新的案例。现在该区的民政局有窗口提示,那只要随便编一个借口,到外区的民政局登记就可以完美绕过,所以堵不如疏,要从根源上解决天价彩礼。

早在2022年,就有中央文件提出要开展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多地政府积极响应,提倡降彩礼,回归婚姻本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彩礼毕竟你情我愿的事,用行政手段强行禁止也不可取。

古代治水名臣潘季驯有束水攻沙的治理妙策,即用清澈的淮河水来冲刷黄河带来的泥沙,从而治理泥沙导致的淤塞。面对天价彩礼,不妨也引领一场婚姻市场的“束水攻沙”,通过电视节目、婚介所、婚恋网站等引流低彩礼地区优质男女的信息,定向灌入高彩礼地区的婚恋市场,从而平衡高低彩礼的水位差,水往低处流,彩礼亦然。

天下青年苦彩礼久矣,不仅是男生,女生也是天价彩礼的受害者,许多两情相悦的情侣因为彩礼而劳燕分飞。而即便步入婚姻,天价彩礼势必也会成为男方家庭的一道心魔,为找平衡从而在婚姻中索取更多。

所以移风易俗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应让爱情决定爱情,而不是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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