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

2023-01-03 18:52:38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记者从2022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意见》实现了部分重大制度创新,且有多个方面在全国领先。

广西出台《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是有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迫切需要。新出台的《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首次提出的报案受案、线索通报、行刑衔接三大机制在司法层面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全国首次明确五大证据规则。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巧玉介绍,比如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经常出现现场被破坏、伐根灭失的情况,调查取证难度极大,有的案件可能很多年都无法办结。《意见》中明确,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等作为证据;比如针对滥伐林木蓄积量及破坏林地面积是否需要司法鉴定的问题,《意见》中明确:林木蓄积量及林地面积不属于必须司法鉴定的范畴。这就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大大提高了全区林业行政案件的执法效率。据初步估算,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省相关费用超过5000万元。

此外,《意见》在全国首次从证据学的角度解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难题;在全国首次以衔接机制的形式发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涉林案件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明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为涉林公益诉讼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并依职权积极配合出庭说明情况,极大地解决了以往此类案件只能委托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进行鉴定或咨询专家意见导致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意见》还首次明确规定了涉林案件相关检察监督业务。

按照《意见》确立的衔接协作机制,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出具专业意见,给检察办案提供有力支持,解决办案中鉴定意见、环境损害评估等审查认定的困难,还进一步促使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林业部门联合协作,适时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全面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与监督质效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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