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情形 国鑫股权投资遭监管警示

2024-01-03 20:24:02 - 媒体滚动

转自: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1月3日,四川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内江市国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鑫股权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基金章程约定从事投后管理活动,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情形;管理的1只基金产品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投资收益不与投资项目的资产、收益、风险等情况挂钩。上述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国鑫股权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等情形 国鑫股权投资遭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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