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某舞蹈培训机构课程,却无法退款!虹口区消保委: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

2024-01-03 21:01:00 - 媒体滚动

转自:劳动报

购买某舞蹈培训机构课程,却无法退款!虹口区消保委: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

消费者购买了某舞蹈培训机构课程,却无法退款,不得已向虹口区消保委寻求帮助。虹口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的培训机构,同时要注意理性消费。

据了解,2021年11月,消费者赵女士付款6888元购买了某舞蹈培训机构课程,共50次课,有效期1年,后课程延长至2023年12月12日。后舞蹈机构搬迁,赵女士没有提前收到通知。又由于舞蹈老师频繁更换,赵女士上课体验差,2023年9月赵女士联系舞蹈机构申请退款,舞蹈机构回应只能退款2296元。赵女士不满,认为是舞蹈机构的过错才造成自己申请退款。眼看协议时限将至,赵女士奈之下投诉至消保委寻求帮助。

经核实,消费者反映与经营者之间没有签订过合同,但经营者坚持两者签订过合同但合同在机构搬迁时丢失,所以退款的计算方式无法明确。经营者按照剩余时间计算退款金额6888/12*4,即2296元。而消费者认为应按照剩余课程计算退款金额,消费者所付的6888元实际为续费,消费者申请退款时在该机构还剩60余次课程,所以消费者要求退还6888元。

经过虹口区消保委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表示将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舞蹈机构以公示的方法直接通知消费者地址搬迁合法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对另一方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影响,导致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还可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主张赔偿。

虹口区消保委指出,本案中,赵女士交纳费用接受培训,与舞蹈机构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虽未提供正式书面合同,但就基本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应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上课的地点,该机构单方变更上课地点构成违约,赵女士有权解除合同甚至申请赔偿。

经营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制度规范,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是企业生存的长远之道。

虹口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看起来很划算的优惠迷惑,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的培训机构;在选择课程时应切实考虑自身需求,理性消费;在签署合同或协议时,应当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定协议内容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签署后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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