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兵役登记将受到惩戒,上海市征兵办发布2024年兵役登记通告

2024-01-03 22:26:06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未参加兵役登记将受到惩戒,上海市征兵办发布2024年兵役登记通告

近日,市政府征兵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发布2024年本市范围内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规定,兵役登记对象包括社会适龄公民和高校适龄公民,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往年已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信息核验。

其中,社会适龄公民是指: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研究生(含在校研究生和毕业研究生)。

高等学校适龄公民是指:凡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不限其常住户籍地),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和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研究生。

符合基本征集条件、有参军意愿的女性公民,应先到其学籍所在高校或常住户籍所在街道、镇(乡)武装部应征报名,经初检初考合格的,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通告明确了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方法步骤:1月1日起,全国征兵网开通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窗口,所有适龄公民即可登录进行登记,选择上半年或下半年应征报名。各街道、镇(乡)和高等学校可以采取个别上门登记和以学校班级为单位集中组织相结合的办法,组织适龄公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3月31日前,所有当年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须完成网上兵役登记。6月30日前,各街道、镇(乡)和高校完成其它适龄公民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确认、发证或审验等工作。

各街道、镇(乡)和高等学校常态设立兵役登记站,受理适龄公民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和初检初考,核发或审验《上海市适龄公民兵役证》,并按规定指标数择优确定预征对象,最大化地把大学毕业生确定为预征对象。

通告强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现场确认、初检初考和确定预征对象以及兵员预征等工作,在职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乡)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并将其纳入国防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者征兵体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或者征兵体检,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兵役法律法规和征兵政策规定,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或拨打各区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

栏目主编:张骏题图来源:新华社郝群英摄(资料图)图片编辑:曹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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