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有哪些新变化、新亮点?

2022-11-03 06:00:30 - 中国小康网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新办11月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正式实施,有哪些新变化、新亮点?

▲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负责人郭启民、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李明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发(刘健摄)

调整变更经营者方式

实现制度创新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出台的,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形势、问题困难和利益诉求,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表示,在支持实体经济、实体店发展方面,条例充分考虑了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比如,针对经营场所难找、租金贵等问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在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中充分考虑个体工商户的需要和实际困难,加强引导和帮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

条例进行了制度创新,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和支持各地不断加大探索力度,建立分类培育“名录库”,完善样本统计制度,跟踪了解个体工商户发展诉求。

税费优惠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介绍,今年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退、减、免、缓”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具体内容包括: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企业一样,可以按规定享受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将减征“六税两费”政策的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至全部个体工商户。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部分税费。个体工商户还可以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

戴诗友说,国家税务总局及时编制和持续更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组织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开展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帮助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据统计,2020年以来至今年9月底,为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10272亿元。

条例规定了哪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达1.11亿户,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条例规定,国务院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定期开展抽样调查、监测统计和活跃度分析,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

条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制定了哪些具体扶持措施?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支持。

条例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简化内容、优化流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简易便捷的年度报告服务。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务。

针对个体工商户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条例还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的相关扶持措施,包括: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等。

条例如何加强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加强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履职约束,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对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来源:小康头条综合新华网

责编:田苑淯颖

校对:武金洋

审核: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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