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 方案(试行)》

2023-11-03 10:33:45 - 齐鲁晚报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为加强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参照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8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是推动和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迫切需求,也是服务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为指导各市加强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工作方案》的决策依据主要有:

(一)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

(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

三、出台目的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满足群众亲水需求,推动与水文化、水经济产业的融合,分批建成“水丰河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水兴惠民”的美丽河湖示范,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提供山东样板,加快美丽中国、美丽山东建设步伐。

四、重要举措

《工作方案》共包含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提出按照“示范一批、引领一批、全面建成”三个五年的阶段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即到2025年,力争每年建成3~5个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省级美丽河湖,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美丽河湖,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到2030年,美丽河湖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0%左右;到203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河湖基本建成“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基本满足,实现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相协调的美丽河湖建设水平。

第二部分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标准及主要类型。美丽河湖建设标准方面,立足我省河湖禀赋条件和实际特点,将生态环境部指标体系中“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三水统筹”,拓展到“水丰河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水兴惠民”的“五水共建”,进一步强化指标的“亲民性”,增强与水文化、水经济的“融合度”,努力为全国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提供山东样板。

美丽河湖主要类型方面,坚持“千姿百态、各美其美”的建设导向,将我省美丽河湖主要分为河流型、湖泊(湿地)型、水库型3种类型。其中,河流型美丽河湖适合于自然形态优美、水质优良、水生生物生存良好、能够较好满足群众亲水需求的水体,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体验感”;湖泊(湿地)型美丽河湖适合于湖泊(湿地)水面面积得到保持或扩大、营养状态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文化旅游价值得到充分挖掘的水体,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水库型美丽河湖适合于水量充沛、符合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立足周边特色资源优势发展水经济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水体,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第三部分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重点任务。围绕“五水共建”目标,梳理了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亲民性提升、水文化水经济协同发展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指导各市有目标、有方向地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同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巩固提升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成效,高标准打造美丽河湖精品典范。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组织案例筛选、加强政策激励、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我省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保障措施。

同时,《工作方案》还附了三个附件。一是《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参考衔接了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等文件,共设置了3级20项评价指标,其中9个指标为“必选”指标,是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的基本要求;11个指标为“可选”指标,是各地可根据实际开展的特色工作。从指标设置来看,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增设了人民群众好理解、能亲近的亲民指标;第二,衔接了水利部门美丽幸福示范河湖的评选标准;第三,加强了与水文化、水经济的协同融合。二是《山东省美丽河湖案例筛选程序》。省生态环境厅每年组织开展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筛选工作,为各地互学互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筛选程序主要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现场核查、综合评议等,同时专门设置了退出机制,指导各市加强美丽河湖长效管护。三是《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赋分计算方法(参考)》。明确了《山东省美丽河湖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指标解释、赋分方法和数据来源,确保指标可计算、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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