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总工会大力推行“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

2023-11-03 13:4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朝阳市总大力推行“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去年7月,张某等22人在辽宁省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包给某公司的工程处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张某等人工资款共计近18万元,始终未得到结算。多次催讨未果后,于今年8月末将实际承包人王某及上述公司等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收案后,朝阳市充分发挥“工会+法院+人社+N”的多元调解优势作用,最终,实际承包人承诺在2023年12月底前全额支付拖欠工资。这仅是朝阳市总工会大力推行“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的成功案例之一。

近年来,朝阳市总工会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职能依法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的实施意见》《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裁对接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对接工作,截至目前,朝阳市、县(市)区两级“工会+法院+人社+N”三方劳动争议诉调、调裁机制和全市73个乡镇街基层调解维权工作站都已建立并且运行良好,实现了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朝阳市总工会大力推行“工会+法院+人社+N”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

据介绍,朝阳市建立基层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916个,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92个;工会系统专兼职管理员、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全流程线上、线下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等诉调对接工作,各级工会线上、线下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84件,调解成功率74.76%。

今年以来,朝阳市总工会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对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协同建立并实质运行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认真搭建“多工作室”“多站点”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体系,深入推进多元化解流程标准化、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工会对调解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发生劳动争议的劳资双方可根据属地原则和自己的意愿任意选择(工会、人社、法院)调解工作室、乡镇街基层调解维权工作站和调解员,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到企业进行调解,无论是市本级还是县(市)区在案件调解完成后,各级法院均按属地职责同步进行司法确认,确保了调解结果的法律权威性,也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通过“多元共治”资源优势推进劳动纠纷问题多元化解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领导下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形成1+1+1>3的可喜局面,朝阳市总本级聘请2位具有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录入法院和人社调解平台、各县(市)区总工会聘请5名专业律师(纳入法院调解平台)、9名法院、人社单位退休的资深工作人员为调解员,乡镇(街道)联合基层司法所聘请189名专兼职法律工作者为协调员兼调解员。有效形成了合力,为解决劳动关系纠纷化解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

结合近期“多元共治”资源优势推进劳动纠纷问题多元化解的有效尝试,下一步,朝阳市总工会将联系人社、法院积极探索共同成立“朝阳市劳动关系多元化解调解中心”届时将形成“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体系,从而最大发挥调解优势,有效维护劳资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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