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脱不慎受伤谁担责?密室逃脱不慎受伤免责声明被认无效
2022年10月1日,15岁的辇某某与7名同学参与承德市某密室逃脱娱乐室的“古村中学”主题游戏。在玩游戏前,辇某某等8人在娱乐室工作人员指导下签订了内容为“游戏期间因个人受到惊吓而出现大幅度动作,误伤自己,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的实景恐怖密室体验免责声明。
游戏过程中,辇某某不慎摔伤,导致左膝前交叉韧带胫骨止点撕脱骨折和左胫骨平台骨折,需住院手术治疗并多次复检,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共计50963.67元。
事故发生后,辇某某的父母多次联系娱乐室负责人,请求赔偿。但娱乐室虽承认事故在其场所内发生,却以事先签订的免责声明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遂辇某某将该娱乐室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双桥区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免责声明中若存在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如案涉免责声明中的“游戏期间因个人受到惊吓而出现大幅度动作,误伤自己,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则该免责声明无效。此外,考虑到原告是未成年人,被告未能证明其签订免责声明时获得了监护人的同意,也未能排除安全隐患,可认定被告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警示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0304.94元;被告密室逃脱娱乐室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658.73元。
法官庭后表示,近年来,密室逃脱类益智、挑战、刺激的游戏作为新兴行业已逐渐发展成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消费对象也呈现年轻化的特点。此类游戏多以恐怖、血腥、灵异事件为主题,附以角色扮演、场景模拟等,经营者为制造紧张、压抑、惊悚的氛围,刻意选择一些狭小昏暗的场地空间,往往存在安全隐患。
法官提醒,密室逃脱行业在追求创新和刺激的同时,不应忽视安全问题和内容的适宜性,密室逃脱游戏的经营者应当承担高于一般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参与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对于恐怖、血腥等极端内容的承受能力有限,因此需要更为细致的保护措施。(全媒体记者葛宁雯)